據研究資料顯示,全球能源資源蘊藏量有限且地理分佈不均,預估石油可開採約40 年、天然氣60年、鈾50年
、煤200年。隨著全球經濟持續的發展,一方面導致能源需求逐年成長,讓有限的化石能源加速枯竭,並使能
源價格逐步高漲;另一方面不斷增加的二氧化碳,亦導致了溫室效應的擴大。2005 年2 月16 日京都議訂書的
生效,即是各先進國家為解決此一困境的方法。為了達到永續發展的目的,開發可重複利用的
再生能源(renewable energy),一方面可降低二氧化碳排放,減低溫室效應,另一方面亦可兼顧延長傳統化石
能源使用年限。我國現行再生能源發電利用係以2010 年再生能源發電容量配比達10%為目標,包含風力、太
陽光電、生質能、慣常水力發電、地熱等。與傳統式的集中式發電比較起來,再生能源的發電屬於分散型電
力,其具有模組化、建置時程短、環境親和性、鄰近負載中心等優點,不僅可以增加區域電力控制的機會,
且部份的再生或新潔淨能源技術可達成熱電共生的效果,對於提昇整體能源效率、可靠度與降低環境污染有
莫大的助益。目前較常見之再生能源如風力發電及太陽能發電進行簡單之介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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